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

辽建协[2021]11号

 

关于公布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

补充专家名录的通知

各市关联协会、有关单位、相关专家:

根据《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(试行)》(辽建协[2016]8号)及《关于补充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录的通知》(辽建协函[2021]14号)文件要求,经个人自愿申请、我会邀请,各市关联协会、有关单位推荐。我会决定补充110人列入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录,现予以公布。

聘用时限: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。

附件: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补充专家名录

辽宁省建筑业协会

2021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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