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
辽建协[2021]11号
关于公布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
补充专家名录的通知
各市关联协会、有关单位、相关专家:
根据《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(试行)》(辽建协[2016]8号)及《关于补充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录的通知》(辽建协函[2021]14号)文件要求,经个人自愿申请、我会邀请,各市关联协会、有关单位推荐。我会决定补充110人列入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录,现予以公布。
聘用时限: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。
附件: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补充专家名录
辽宁省建筑业协会
2021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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